【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宣告】

【個人資料保護相關宣告】

一、蒐集者及目的:【中華民國手球協會】(以下簡稱本協會)為辦理活動報名業務之需,基於活動通知及聯繫使用,必須取得參賽隊職員、選手的個人資料。

二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辨識參賽隊職員及選手個人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份證號、身高、體重、學籍、照片、電話等資訊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
(一) 期間: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、本協會因服務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、依相關法令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。

(二) 地區:臺澎金馬地區。

(三) 對象:中華民國手球協會。

(四) 方式:(1)電子文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。(2)符合個資法第 20 條規定之利用。

四、報名者個人資料之權利:

(一)報名者得依法請求行使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,包含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,處理或利用、請求刪除。

(二)行使上述權利時,須以正式書面來函,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協會提出申請,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、內容以及當事人連絡資訊,未具備上述要件者,為尚未完成請求之程序,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,本協會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,以為憑辦。

五、報名者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。

本協會活動報名系統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報名者個人資料時,報名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。

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將有可能無法報名成功或收不到報到成功通知信、報到編號,或後續與活動相關之訊息。

六、本協會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,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。